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工作人员 | 支持合作 | 会员信息 | 通知公告 | 法规速递 | 律师服务 | 投稿信箱
动态·关注 | 点击排行 | 中廉舆情 | 信息反馈 | 地方资讯 | 调查研究 | 廉政文化 | 案件警示 | 中廉时评 | 廉政专题
  ■ 您的位置:首页 > 动态·关注

  热点排行
·张惠新:加强反腐倡廉制.. [2010-04-19]
·贺国强在中央纪委监察部.. [2010-04-30]
·中纪委将党员干部违规干.. [2010-05-17]
·中纪委就《廉政准则》颁.. [2010-03-29]
·中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党.. [2010-05-15]
·中组部解读干部选拔任用.. [2010-04-14]
·贺国强:党员干部要做到.. [2010-03-16]
·干部廉政准则新增禁止插.. [2010-02-25]
·中纪委:健全防止利益冲.. [2010-03-01]
·国家土地督察局要求对“.. [2010-04-30]
  投诉服务
·北京东城区:“12368”.. [2009-10-10]
·南康建立维稳信访形势每.. [2009-08-31]
·江西泰和:举报投诉全方.. [2009-08-31]
·“小金库”治理举报电话.. [2009-08-24]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2009-08-18]
·中央纪委信访室举报网站.. [2009-08-18]
·全国统计系统统计违法违.. [2009-08-15]
·教育部 治理乱收费、招.. [2009-08-15]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2009-08-15]
·中共中央组织部举报电话.. [2009-08-15]
 
  动态·关注

国家预防腐败局:今年盯紧“裸官”

发表时间:2010-2-23 10:12:31  文章来源:南方网 】 【打印

 

    今年,纪检监察部门有望出台全国性管理办法监管“裸官”。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

  “裸官”监管:今年或出台全国性管理办法

    对比《2009年工作要点》,今年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首次提出:要研究加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

    此前出走巴黎不归的温州鹿城区前区委书记杨湘洪,被认为是非常具有典型性的一个“裸官”,杨湘洪事件也引发舆论哗然。去年9月召开的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首次提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今年1月的中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将这一提法写入全会公报。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对“裸官”的监管办法,比如深圳要求“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为了防止“裸官”外逃,广东省委组织部规定省管干部上任前需报告家属情况。

    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今年的《工作要点》要求,“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意味着,“裸官”到底如何监管,今年或许将有一个全国性的管理办法出台。

    出国旅游:继续严控和压缩人次及经费

    继前年和去年后,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依旧是今年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去年一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下降明显,经费比近3年平均支出节约16.31亿元。

   《要点》提出,2010年要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坚持巩固成果、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完善管理的指导思想,继续严格控制和适度压缩因公出国人次数和经费,狠抓因公出国管理制度的执行,继续完善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加强对双跨团组的管理,严肃查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

    推进试点:支持地方成立预防腐败机构

    此外,《要点》还强调,针对一些部门、领域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组织开展案件剖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以及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对策;推动地方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围绕预防腐败重要问题进行试点,支持条件成熟的省(区、市)成立预防腐败机构。

    去年初,甘肃省被中央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批准为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份后,甘肃省预防腐败局在兰州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省级预防腐败局。(南方都市报)



上一篇:中国今年将严查公款出国旅游案件
下一篇:两会热点前瞻:反腐倡廉居榜首 网民参政热情高涨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北京网络
行业协会
网络110报警服务
网络 110
报警服务
无线互联网业自律同盟
无线互联网业自律同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806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05039011号 
总编辑:靳华 信箱:beijing888@vip.sohu.com  通用网址:中国廉政监督网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五层  邮编:100125
版权所有:中廉舆情网络传媒

法律顾问: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 林丽律师  电话:010-2011512                 法律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廉政监督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须经本网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北京

技术支持:联合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