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工作人员 | 支持合作 | 会员信息 | 通知公告 | 法规速递 | 律师答疑 | 投稿信箱
动态·关注 | 点击排行 | 中廉舆情 | 信息反馈 | 地方资讯 | 调查研究 | 廉政文化 | 在线投诉 | 中廉时评 | 廉政专题
  ■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答疑

  本网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 [2012-05-18]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明.. [2012-05-18]
·最高法印发人民法院廉政.. [2012-05-18]
·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坚决.. [2012-05-18]
·国家预防腐败局代表团参.. [2012-05-16]
·国务院纠风办:坚决纠正.. [2012-05-16]
·公安部:打掉20余地下钱.. [2012-05-16]
·财政部水利部:水利资金.. [2012-05-16]
·教育部发布治考新规 剑指.. [2012-05-16]
·国家预防腐败局:30年来.. [2012-05-15]
  点击排行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2009-08-18]
·中央纪委信访室举报网站.. [2009-08-18]
·北京东城区:“12368”司.. [2009-10-10]
·南康建立维稳信访形势每.. [2009-08-31]
·江西泰和:举报投诉全方.. [2009-08-31]
·“小金库”治理举报电话.. [2009-08-24]
·全国统计系统统计违法违.. [2009-08-15]
·教育部 治理乱收费、招生.. [2009-08-15]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2009-08-15]
·中共中央组织部举报电话.. [2009-08-15]
 
  律师答疑

冲浪 (男) 说:农民土地被炒作

你好,我是湖北荆州沙市区关沮镇白水村的农民,农民土地这两年被所谓的企业征完了,说是办企业而搞上了房屋开发。实希望可以有了企业上个班解决今后的生活问题,农民没有了地也没解决后顾之忧,主要是农民不了解国家的土地征用政策,镇领导怎么说就怎么为,请您为我们老百姓提供法律依据为谢

■ 回复信息:


RITA (保密) 说:当我觉得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员存在不公平的行为我有权利要求撤换他吗?

我之前发生了一宗交通事故,判决书上未对方付全部责任,而医生诊断我为韧带撕裂,看了一年多都没有康复,医生说只有慢慢调理,现在我的腿的情况就是经常觉得累,打风下雨就会好痛,那后遗症连我自己都不敢想象。而对方的亲人为某派出所的警员,收买处理我们这宗交通事故的警员,导致本来已经双方协商好的赔偿金额,上到交警中队后,那个交警不断针对我,根本不是在协调,那段对话我还录下了音,我可以凭这个撤换他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莫非这个世界就只有官欺民,我真正体现共产党的“公正”!

■ 回复信息:


老鸭子 (男) 说:土地置换

您好!我是山东省陵县一名个体窑厂承包人,现在遇到一个难题,想咨询一下。请诸位多多帮助,谢谢! 我于去年腊月十五承包了我姐夫的窑厂,刚投入运营。但是,乡镇领导处于经济利益考虑,决定把我姐夫的窑厂强行置换出去。我姐夫窑厂的性质如下:二十多年前,我姐夫的父亲在县乡村三级领导的支持下独自称包了本村的117亩盐碱地,自筹资金建设了现在的窑厂;承包期于前年到期,我姐夫又重新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法人:是我姐夫)。但现在乡镇领导想瞒天过海,把我姐的窑厂用地置换走,并且赔偿费用很低。为此,我们咨询了县里领导:县里领导直接否认了这一决定是县里领导的意思。但乡镇领导既不允许我们继续生产,也不允许我们转型。 我就是想了解一下:我们到底该怎样做。

■ 回复信息:
请直接向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  电话:010-84775310


zhangsan (男) 说:事业单位缓刑人员能不能保留公职?

我哥原先在一事业单位工作,2010年因经济问题判缓刑,请问,他还能不能保留公职?他是之前没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人。

■ 回复信息:

有关详情及法律问题请咨询本网法律顾问处律师!电话:010-51297229


村民李权 (男) 说:我有权拒绝政府征用池塘吗?

我09年和村民租了五亩耕地(人口田),改为池塘养殖泥鳅,人口田要到明年元旦才到期,现在政府为企业建路征用了我的池塘,请问我有权利拒绝征吗?我应该得到那些赔偿?

■ 回复信息: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你的鱼塘,但应当补偿你,具体数额,应当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9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2页   5条/页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北京网络
行业协会
网络110报警服务
网络 110
报警服务
无线互联网业自律同盟
无线互联网业自律同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806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12008843号     
通用网址:中国廉政监督网  总编辑:靳华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73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金隅国际G座23A05室  邮编:100102
投稿信箱:beijing888@vip.sohu.com  版权所有:中廉舆情网络传媒      

法律顾问: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 林丽律师  电话:010-84775310                 法律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廉政监督网的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须经本网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北京